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
以实缴增值税消费税为基数,按地区7%/5%/1%征收的附加税。
城市维护建设税,简称城建税,是随增值税、消费税一起缴纳的一种附加税,用来为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筹资。它不单独设立计税基础,而是以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加消费税之和作为计税依据,再乘以适用税率。
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三档:所在地在市区的7%,在县城、镇的5%,不在市区县城镇的其他地区1%。档次看纳税人所在地,跟业务发生在哪儿无关。计算就是:两税实缴额之和乘以所在地对应税率。
常见误区是拿销售额或应纳税额的账面数当基数,正确的基数是真正入库的两税,留抵退税、减免等都会影响这个数。此外城建税一般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一起算,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微企业、个体户这三项可享六税两费减半。
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常见问答
城建税为什么有7%、5%、1%三档?按纳税人所在地划分:在市区适用7%,在县城或镇适用5%,都不在的其他地区适用1%。看的是纳税人所在地,不是业务发生地。
城建税的基数是销售额吗?不是,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加消费税之和。用真正入库的两税额乘税率,不是用收入或营业额算。
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起交吗?通常一起算,三项都以两税为基数,但税率不同。城建税按地区7/5/1,教育费附加3%,地方教育附加2%,需分别乘出来再合计。